第73章 应天吊丧(下)(1 / 2)

邪风曲 血红 3368 字 8天前

朱僖的眼睛横了一下鲁指挥使,那刚才还很是神气的指挥使大人顿时额头一阵冷汗。他心里嘀咕着:“是啊,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还是一家人,都是姓朱的。我没事得罪他们燕王府干什么?我不过是小小一指挥使,只要上面一动嘴皮子,我就要进锦衣卫大牢啊。”当下,他的汗珠子一颗颗的就下来了。

朱僜则是已经按捺不住的站了起来,指着那拎着店老板的脖子吵嚷着要烤肉的小猫,问到:“厉大人,这条好汉是?”

小猫拎着那店老板的脖子,口水全部喷到了他的脸上,嘴里狂吼着:“肉啊,肉啊……烤肉阿……给我两百斤烤肉,然后我们去应天府打劫。”厉风重重的咳嗽了一声,小猫突然反应过来,嘎嘎连声的笑着胡混了过去,没有说出那番要去应天府打劫、抢劫女人的话来。他顺手就把那可怜的店老板扔进了柜台,嘿嘿笑着,满脸天真的看向了厉风。

厉风指着小猫,微笑到:“这位是我的授业恩师看门的童子,叫做厉虎,小名小猫。嘿嘿,二殿下有何吩咐?”

朱僜一听是厉风师门中人,不由得一阵的失望,连连摇头,黯然的坐了下去。他看小猫那根棍子,起码就是五六百斤的分量,而小猫可以舞稻草一样的挥动,那起码就是双臂有万斤的力量,这样一条好汉,他真的是想收入麾下,奈何是厉风的熟人,那就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朱僖则是大喜,跳起来走到小猫身前,看着那几乎要把一副都撑裂的肌肉,连连点头:“好汉,好汉……哈哈,厉主管,我这里就先保举他一个千户的官衔,你看可以么?”

厉风连连点头:“中啊,小猫他除了会打架,什么都不会。让他当一个把总都是抬举他了,只要有酒有肉养着他,让他做小兵都好。”

一时间,这燕王府的三个世子和厉风闲扯起来,先是很隐晦的问了问厉风的‘生意’做得如何了,然后又问了问厉风带了几个人过来。等得时候不早了,朱僖又摆上了谱儿,叫了极其丰盛的一桌子,大家都吃饱喝足了,这才准备动身进城了。

厉风在出店门的时候,笑嘻嘻的塞了一张银票进那鲁大人的袖子,低声说到:“鲁大人,我们世子的确是身体不舒服,稍微有了几天的耽搁,您就多多包涵,啊?总之只要您不说话,谁知道呢?是不是?如果您非要说一些不怎么中听的话,恐怕,嘿嘿,日后我们也不好相见啊。实话实说,一个指挥使么,嘿,不是什么太大的官儿,是不是?”

鲁大人心里一股子煞气冲上来,就要翻脸,但是他突然想到厉风的后台是燕王府,顿时又生生的吞下了这口气。他拿出那张银票,要递还给厉风,干笑到:“厉大人实在是客气了,这实在是下官的本分。”

厉风一翻脸,先天真气破体而出,诡异的气场立刻笼罩住了他,厉风用从任天麟那里学来的‘九幽搜魂魔音’低声笑道:“这么说,鲁大人是不给面子了?”

刺骨的寒气笼罩住了鲁指挥使,他感觉厉风彷佛是一个漩涡一样,就要把自己的生命和肉体都吸了过去。一种无形的恐惧在心神的最深处冒了出来,瞬间就控制住了他的全部灵智。鲁指挥使满身大汗,他哆嗦着把银票塞进了袖子,寒蝉一般的说到:“不,不,下官没有这个意思,下官的意思是说,一切都按照厉大人的话办。”

厉风轻轻的拍打了一下他的脸蛋,轻轻的点点头,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腰间,顺手就把他腰上的那柄青铜剑鞘的宝剑给抓了过来,挂在了自己腰带上。又顺手抽了一张银票塞进了他的袖子,厉风笑道:“我的长剑路上用来射兔子,结果被兔子带走了,鲁大人,这柄长剑的价值最多就是十两银子,我出两百两,足够买了吧?”

那鲁指挥使号称京师锦衣卫内最凶悍的一员干将,谁知道碰到了厉风,硬是被厉风吃得死死的,尤其他现在心魂都被厉风的先天真气以及魔音所摄,哪里还敢说不好?虽然他那柄长剑是从某个被抄家的大臣家里搜来了,价值起码是五千两银子,但是他也没敢说什么。

等得厉风走远去伺候朱僖登上马车,这鲁指挥使才偷偷的掏出两张银票看了一眼,然后他差点气歪了鼻子。两张银票加起来不过壹千二百两,他还倒陪了一柄宝剑出去。不过,厉风那强大的气息实在是吓破了他的胆子,他只能是打落牙齿和血吞了,反正那宝剑也是没花本钱的。

鲁指挥使在背后对着厉风低声诅咒了一通,然后盘算了一阵日后要如何如何报复,满脸带笑的带着属下锦衣卫上前,骑着马给朱僖带路。

加上朱僜自己带的军中属下,这支队伍一共超过了八百人,长长的队伍彷佛一条大蛇,跟在领头的鲁指挥使身后,朝着应天府行去。厉风在马上翻来覆去的看着手中的长剑,脸上笑开了花。这长剑长三尺半,宽二指,虽然不如青冥,但是也是一柄极品的宝剑了。骑马跟在他身边的朱僜可以听到,厉风正在那里低声嘀咕:“什么狗屁锦衣卫,说什么天下搜捕,彷佛滚汤泼雪,好像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一般,这回还不是在我这里吃鳖?呸,锦衣卫了不起么?”

朱僜哑然,看着厉风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厉风一个马位后,小猫坐在朱僖马车的车辕上,抱着一烤猪头正啃得高兴。就看着那硕大的猪头不到一盏茶时间,就被小猫整个的啃成了骷髅,随后扬手就丢了出去,差点就把一个王府护卫给砸下马来。然后那小猫又从腰间挂着的巨大麻袋里掏出了一条煮羊腿,闻了闻后,皱了下眉头,张开大嘴又是一口,嘴里含糊不清的哼哼着:“不是烤肉,不香啊,不过,好吃。”

朱僖也走出了车厢,站在小猫身边看着小猫发狂一般的狂啃羊腿,不由得赞叹到:“昔有勇士樊哙,顿食生‘肉食’(猪,但是明朝避讳称为‘肉食’)后腿一条,但今日观之,厉虎实比樊哙更胜一筹。”

厉风听到朱僖的夸奖,差点就栽倒下马:“这算是夸奖么?樊哙是勇士不假,但是你还没有见过小猫出手,如何知道他这么厉害呢?无非就是小猫能吃,比樊哙能吃十倍罢了。也对,也许历史上的猛将,都是越能吃的越能打架,这小猫还是天生的该做猛将啊。”

而朱僖身后的小李子,则是愁眉苦脸的看着抱着羊腿狂啃的小猫,心里嘀咕着:“这下可好,这人一个人吃的,足以比上十几条壮汉,这府里的开销,可又要增加了。幸好厉风他师门只有这么一个看门童子,要是来一千个的话,恐怕王爷都养不起了。”

应天府(南京)四周低山盘曲,山环水绕,自然风貌独特。气势磅礴的长江自西向东横穿市区,辖内有秦淮河、滁河、玄武湖、莫愁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水网纵横交织,水面占全市面积一成以上。后世评述:“其位置乃在一美善之地区。其地有高山、有深水、有平原,此三种天工,钟毓一处。而又恰居长江下游两岸之最丰富区域之中心,南京将来之发达,未可限量也。”

而此时,应天府也是整个大明朝最繁华的场所。自从朱元璋建国之后,他嫌应天府不够气派,干脆的就把天下富商、大户、世家全部迁徙到了应天,举天下之力建造了这么一座雄伟无比的城市。城内挥汗如雨,挥袖如云,往来的,尽是外地客商、四海游人。那来自海外各国的商船,很多就直接顺着长江直上,停靠在了他的码头上。

虽然此时因为朱元璋的死,天下人都给他老人家戴孝,所以市面上显得冷清了不少,但是这繁华的景象毕竟是甲于天下的,所以饶是厉风跑了不少地方,还是被这里的景色给弄得瞠目结舌。他低声说到:“乖乖,上次过路的时候没有仔细看,这回可是……发达了,如果能够把应天府给洗劫一次,那是多少银子啊。”

朱僜则是冷眼看着城墙上的城防士兵,看着那些在路上往来游走的禁军小队。他冷笑着向身边的慕容天说到:“如许士卒,虽然也堪称雄壮,但若是我燕王府铁骑,三万人,我可破此城。”

慕容天眼里闪过了激动的光芒,跃跃欲试的看着一名骑着战马,带着两百多人的巡逻队路过的百户长,低声说到:“不知道,他可堪我一击么?”他手紧紧的握在了自己的剑柄上,手背上青筋一根根的暴跳了出来,显得他是无比的激动,正在用极大的毅力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朱僖低声说到:“禁声,这应天府,原来见面胜过闻名……奈何,不是我们的。”朱僜和朱僖对望一眼,两兄弟生平第一次有了那种心灵想通的骨肉之情。朱僜生平第一次,因为朱僖话而点头。

小猫又啃完了一条狗腿,抓起那骨头胡乱的丢了出去,然后正在砸在了那百户长的马儿眼睛上。马儿受惊,整个的惊跳了起来,那百户一时不注意,狼狈的摔倒在了地上。顿时朱僜属下的那些将领爆发出了哄堂大笑,对应天府所属军队的战斗力,在心目中的评价又是低了一筹。

那百户气急,跳起来抽出佩刀就喝道:“儿郎们,给我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