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24.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5.见《史记·酷吏列传》。

(第四章)

1.本节所述张汤及其他酷吏事,如无另注,均见《史记·酷吏列传》。

2.见《史记·汲郑列传》。

3.本章所述秦汉官制及官僚政治,亦请参看阎步克《帝国开端时期的官僚政治制度──秦汉》。

4.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5.见《论语·卫灵公》。

6.见《孟子·尽心下》。

7.见《论语·子张》。

8.王充《论衡·程材》。

9.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绪论》。

10.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

11.见《韩非子·扬权》。

12.请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3.见《汉书·循吏传》。

14.见《史记·平准书》。

15.见《史记·酷吏列传》。

16.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17.本章所述亦请参看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杨鸿年和欧阳鑫《中国政制史》、韦庆远和柏桦《中国官制史》、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孔令纪主编《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版)、徐连达编着《中国官制大辞典》。

18.见《汉书·武帝纪》。

19.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书·食货志》及《文献通考》。

20.文学与吏道的说法,见《文献通考·选举考八》。

21.请参看阎步克《帝国开端时期的官僚政治制度──秦汉》。

22.卫宏《汉旧仪》便称:汉帝国取士“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不宜者还故官”。

23.以上见《史记·滑稽列传》、《汉书·东方朔传》。

(第五章)

1.见《汉书》之《昭帝纪》、《霍光金日传》。

2.见《汉书·东方朔传》。

3.见《汉书·外戚传》。

4.以上均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5.卫青事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6.霍光和霍去病的父亲,《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作“霍仲孺”,《汉书·霍光金日传》作“霍中孺”,但注音读如仲。

7.见冒名班固的《汉武故事》。

8.见《汉书·外戚传》。

9.这三次战役的时间分别是元光六年(《史记》称在元光五年,此据《汉书》)、元朔元年和元朔六年。

10.见台湾学者傅乐成《中国通史》引方壮猷说。

11.见《汉书·匈奴传》。

12.这十年是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共八次出击,数据见杜维运《中国通史》。

13.见《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14.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15.以上数据见《史记·平准书》。

16.见《汉书·西域传》。

17.见《汉书·昭帝纪》。

18.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19.见《盐铁论·本议》。

20.见《盐铁论·刺复》。

21.见《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22.见《资治通鉴》卷二十二。

23.于右任《汉武帝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