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手串,阎婉清十分得意,牵过紫绛寒凉的手,将手串套在她的腕上:“对于你今天的表现,本小姐很满意,这只青金石玛瑙手串,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说着,转过身,在侍女的陪同下仪态万千地离开了。
目送阎婉清的身影消失在尽头后,紫绛的周身忽然冒出一团白色的雾气,不到片刻,身上的衣物就干透了。
褪下腕上的手串,看也不看,扬手便重新扔回了冰湖中。
“扑通”一声,沉了下去。
主上的确是要回来了,但阎婉清,你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此刻,东郡。
“这、这是什么东西?”苏墨钰看着掌心的某个棒状物,发出惊讶的呼声。
容蓟随意瞥了眼,解释道:“金簪,怎么样,可还喜欢?”
“喜欢,真是太喜欢了。”才怪!
“钰儿果真喜欢?”他凑过来,一脸兴奋:“那便戴上,让孤瞧瞧。”
戴、戴上?
你丫在开玩笑吧!
这玩意比擀面杖还粗,怎么戴?
“殿下送的东西,怎么能大摇大摆地戴在头上,肯定要回去供奉起来才行呐。”让她戴这玩意,不如让她去死好了。
几乎比筷子还要粗一倍的簪身,上面坠着两颗龙眼大的东珠,又镶了颗鸡蛋大小的红色宝石,拿起手里,沉甸甸的跟块砖似的。
知道她不喜欢,不过这以纯金打造的簪子,两颗上好的南海东珠和价值连城的血玉石,怎么也能让她心动了吧?
那不是废话嘛,这么丑的簪子,要不是看在用料不错的份上,她才不要呢。
“孤上次送你的礼物,你可有好好供奉起来?”冷不丁问了句。
“什么?”
又在装傻了,“孤送的东西,你可要好好收起来,若是弄丢了,便是欺君,会有什么样的惩罚,不用孤说,你也应该猜得到。”
觉得手里的金簪开始烫手,这厮分明就是故意的,上回那个玉质廷杖早被她拿去当了,他一定清楚,偏偏要这么说,就是故意让她难堪。
“东郡这个地方,虽有些贫瘠,但这里的百姓却十分热情善良。”他掀开马车帘,目光沉幽:“就像人一样,那些不起眼的,甚至不被看好的,或许才是最优秀的。”
假装听不懂他的话:“殿下若是喜欢这里,以后再来就是。”
他放下车帘,笑着看向她:“你明白孤的意思。”
不明白,她什么都不明白。
她明白的,只有怎样保命,怎样赚钱,怎样欣赏美男,其余的,她全都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