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1 / 2)

对不起,我瞎 昔邀晓 2240 字 1个月前

拎着水壶回房时,她途径一间屋子,隐隐听到里面有女子虚弱呼救、男子呼吸粗重,以及布帛撕裂的声音。

就路见不平,一脚踹了进去。

然而一踹进去她就后悔了。

因那女子听到门口的动静,非但没有发出惊喜的声音,反而突然停了声息。

林歇停顿了一下,也不知该不该继续拔刀相助,就听那女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地说道:“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林歇偶尔也会和夏衍在床上玩强迫对方的戏码,立刻便反应过来自己误会了,准备要走。

谁知刚刚还撕衣服撕得起劲的男人被林歇这么一打岔,似乎醒过了神来,推开女子,朝着林歇、不对,是朝着门口,跌跌撞撞地走来。

“你走什么,你这样要到哪里去。”女子立时拉住男子,想把人拉回床上去。

却被男子一把挥开,男子还咬着牙骂道:“下作……”

林歇让开一步,让男子从自己身边走了过去。

谁知男子在出去前还抢了林歇手中的水,不仅喝了一大口,还直接往自己头上倒。

倒完水,男子比刚刚更加清醒了几分,只是依旧弯着腰,脚步缓慢,呼吸不稳,狼狈地朝林歇说了句谢谢便走了。

那女子衣衫破碎出不了屋,便想把气都撒在林歇身上,谁知林歇动作也快,立刻便退出去,还把门给甩上了,气得那女子破口大骂。

等林歇又去厨房要了一壶水回屋,与夏夙说起这事,夏夙不由地感叹,这外头就是比京城要乱一些。

然而等到晚上用饭时夏夙才知道,什么叫真的乱。

他们一行人本都在一楼好好吃着饭,突然便有一行人闯了进来,土匪流寇的打扮,要干什么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听口音应该是从东边过来的,只可惜他们没有挑对地方,要知道越是靠近西边,江湖人士越多,特别是客栈这种地方,更是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就没见那个身上是没带家伙的。

很快这群流寇便被各显神通的江湖人士给镇压了,一群江湖人正各自瓜分,要把人送去官府领赏钱呢,就见其中一个装死的,跳起来朝着林歇他们这一桌扑了过来。

他们这一桌在最里面,桌边一个大夫两个姑娘都不曾被殃及,装死那个是在打斗时被人扔过来的。

此刻他突然暴起,拿着刀就要拉最近的人做人质。

聚在一块的江湖人士这才反应过来有漏网之鱼。

可等他们看过去,暴起的流寇已然死了。

流寇手中的刀落在地上,在突然安静下来的客栈里发出悦耳的声响,随后他的身体才慢慢地往后倒在了地上。

众人这才看清,流寇胸口扎了一把短剑,剑刃尽数没入,一点都没留在外面。

众人无声看着,倒不是因为这一手有多了不得,而是他们不明白,这把短剑是谁扔出来的。

就在这时,凑在他们这看热闹的一个黑衣护卫走了过去,先是用衣服盖住那人,然后才将那人胸口的短剑拔出。

拔剑后喷涌的鲜血顿时便弄脏了那件衣服,可也因为有衣服挡着,不曾让血喷得到处都是。

很快衣服下面便蔓延出了一大摊的血来,过后只需擦这一块地方,便能收拾干净。

在场都是江湖人士,过得刀口舔血的日子,自然不会把杀个人放在心上。

但不知为何,那黑衣护卫这般熟练不把地方弄脏的细致举动,反倒比杀人,更叫他们寒毛直立。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真的被上一章大家的脑洞吓到了,特来为夏夙伸个冤。

夏夙这么多年背负这些秘密都没变态,只是变得毒舌,可见她真的是天使啊,所以她不会黑的(拍桌)

之所以上一章会有最后一段描写,是为了烘托气氛,也是为了表达一下林歇作为未央是藏不住的,未央不可能就这么“死”了(不是要发刀的意思(蠢作者发誓)

——感谢时间——

谢谢fancy、是唯一呀!、裴灵枢三位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3=)

第83章

护卫从衣服下面将短剑拿了出来, 并把短剑擦拭干净,转身递给林歇。

先前客栈太过混乱,林歇他们虽没有出手,但也没办法在这种环境下继续吃饭,然而干等着也是无聊, 林歇就拿着章子摸着玩

护卫递来短剑,林歇便放下了章子,接过短剑藏进袖中。

众人这才知道先前出手的人是她。

收好短剑, 林歇就和夏夙说了一声,打算先回房休息,夏夙则是没吃饱, 想待会叫几个人陪她上街,买些好吃的回来。

那边的江湖人也都一一回神,各自说起话, 客栈再度闹成了一团。

林歇起身上楼,陈晋打算去当地的寻医阁瞧瞧, 便和夏夙一块出客栈。

才走到门边,一个女子突然从外面跑了进来,幸好陈晋和夏夙后头跟着长夜军, 他们眼疾手快把陈晋夏夙俩拉开, 才没让那女子撞上。

女子身后还跟着好些人, 看打扮都是些百姓,手里拿着锄头棍棒什么的。

客栈里的人顿时便又安静了下来。

大永律例,江湖人士不可伤害平民百姓, 若因打斗损坏他人财物,还需赔偿,不然就会上朝廷的黑名单,任何人都可将其捉拿,带去府衙换取赏金。

违禁太过的门派甚至还会被朝堂打成反贼,派军队围剿。

江湖人士大多没个正经营生,靠拿赏金度日,有背景又不愁钱财的门派也喜欢拿黑名单上的人来历练门下弟子,闻风斋更是有个赏金猎人的榜单,是江湖人扬名立万的又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