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郑易啊,”队长声音很不悦,“我听说你的事了,你啊,年轻,得学会讲证……”

“队长,北野不是雨衣人。”他居然打断上级的话,却并非因为害怕而发抖,“我恳求您把卷宗再压一压。”

这已相当无礼,队长只道:“你没有资格及充分理由。”

“我有!我马上就会找到。请再给我半天的时间,哪怕一个小时!”

门缝里,一双黑眼睛安静地看着他,看见他连连弓腰,仿佛这种祈求的姿态能被对方感应到。北野目光淡淡收回去了。

队长威严无比:“你有证据,那就等找到了再补充给法官。”

“您知道那份口供的重要性队长!”郑易几乎喊话,“补充证据容易,翻供难呐。这个案子性质不一样,那份口供被商议认定真实有效了再交上去会害死人的!”

他喘着气:“队长,北野不是雨衣人。给我一小时,我保证……”

“会议要结束了。”对方准备挂。

“我押上我的警.官.证!”

死寂。

门缝里,北野转过头来了,盯着狭窄的郑警官的侧影,他没弯腰了,人站得笔直,仿佛行军礼。他满头的汗,手在剧烈发抖。

“队长,给我一点时间。如果我错了。我交出警.官.证,辞职。”

……

郑易推门进来,脸上脏兮兮的。才上午,他的汗就出过好几道风干好几道了。

北野没看他,盯着桌面,在思考什么。

郑易还没走来,门再次被推开,律师来了。

律师早就不满,他被北野的伯父聘请给北野做代理,可北野认罪认得愚公都翻不动,他没处使力还天天顶着北野伯父给的压力,现在见警察私自见他的委托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出去,我的委托人没要见你。你这是违反程序的!”

郑易想要解释,律师一把抓过他就往外推,推搡之时,忽听北野平静地说:

“我要翻供。”

……

郑易坐到北野面前,少年却提出一个条件:“陈念对魏莱造成的伤口不深,魏莱是被赖青杀死的。陈念不能被定罪。”

郑易尚未开口,律师插嘴:“我明白什么意思了。你放心,假如警方要没事找事,我可以保证帮陈念打赢官司。”

郑易也迟疑,见北野还是不说话,他终于道:“下面这句话,以我的身份是不该说的。但——警方目前没有任何陈念伤害甚至杀害魏莱的证据,尤其物证。”

北野于是点了一下头。

他没杀魏莱。

他到后山的时候,魏莱已经死了。

检查她身上的伤,只有一处伤口,非常深,没有轻微的刺伤,也没有别的划伤,别的出血口。可陈念用刀伤了魏莱,所以很明显,陈念挣扎中的那一刀刺死了魏莱。

魏莱的上衣上还留着血色的手印,北野伸手比了一下大小,知道那是陈念的手。

郑易问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北野说,

很冷静。有一瞬想报警,但很快否决。警察会调查,陈念为什么带刀,魏莱是否有即将要杀死陈念的主观迹象,很可能结果是没有。不论是魏莱对她的欺.凌,还是她带刀去见魏莱,这两种审讯于她都会是巨大的灾难。

他迅速想到一个计划,伪装成雨衣人。他回家拿了抽屉里母亲留下的震.动棒,套上安.全套,制造魏莱被性.侵的假象,赖青有很多件同款雨衣,刚好他借了一件还没还,他用魏莱的指甲抠了几道。

他把她运到很远的三水桥上游,埋进淤泥(如果万一被发现,他希望魏莱的尸体保存完整,让人看出凶手是男性);上衣必须带走,因为有手印。

他知道风雨会掩盖一路的摩托车辙,也知道没人会去那里,他的计划是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可魏莱的一只鞋掉进河里;而三水桥的垮塌将作业工人带到水下。

尸体被发现,他必须顶替成雨衣人了。他没有杀害魏莱的犯罪动机,而警察迟早会查出陈念。只有他是雨衣人,他才有杀害魏莱的动机,才能让陈念全身而退。

郑易问他什么时候发现赖子是雨衣人的。

北野说,他第二次犯案时。那女生没报案,后来北野把名字告诉警方以证明自己是雨衣人。

那次赖青作案,刀不小心伤到自己,不敢去医院,叫北野帮忙买纱布买药止血。北野骂过他,叫他别再乱搞。但他又犯了第三次,还找北野买药。

他对郑易说,他可以不杀赖青的。

但,他从陈念见到赖青时恐惧的本能反应里察觉到异样,他隐约怀疑,当晚猥.亵陈念的路人里有赖青,但不确定;

此外,他担心赖青如果以后再犯案,真正雨衣人的身份暴露,他的计划就全失败了。

一天深夜,他去找赖青,

只有他死,他才不会继续犯案;只有他不再继续犯案,北野替代的雨衣人就无法翻案。

然而,他下不去手。

赖青打游戏到半夜,正喝啤酒吃烧烤,看到好久不见的朋友,搂着他的肩膀叫“北哥”,拉他一起喝酒。赖子其实是三个里年龄最大的,但他没有亲人朋友,在福利院总被欺负,只有大康和北野。他有事总问北野,也不知什么时候反叫他哥了。

北野比他小,但总被叫做哥,竟习惯了对他的照顾。他下不去手。

内心挣扎很久,最终他杀不了他,他和赖子说,你跑路吧。

他告诉赖子,如果一直待在曦城,雨衣人的事瞒不住。他让他离开,抛弃雨衣人身份,以后不要再犯案。犯案总有一天会被抓,这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即使哪天实在管不住要去招惹女人,别再穿雨衣。如果被抓,别供认在曦城犯过雨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