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小姐报了一个价钱。
安德森夫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多少?”
“35英镑, 夫人, 您的这件带着一些人造毛, 所以稍微贵一点,所以要15英镑, 小姐的那件12英镑,如果您搭上那件小马甲, 三件就是35英镑!不过因为限购两件, 所以您要是再拿一件,与您的女儿分开结算,就又可以打折了哦!”
上帝啊!这衣服好便宜!要知道她原以为至少要300英镑的!
——难怪那些人那么疯抢,难怪汤普森夫人都买得起,这样的价钱, 连她这么个小面包店的店主都可以买上十件!——安德森夫人相信, 要不是每人限购两件, 只怕普林斯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了吧?
晕晕乎乎地跟着导购小姐去结了账——还加上了先前那件粉色呢绒大衣,一共四件衣服——安德森夫人离开时又看到那一群抢购布料的人, 心一横, “那些布料怎么卖?”
“妈妈,咱们还要买别的呢。”爱丽丝拉了母亲一把, “那些布料就算了吧,以后还有更好的。”
今天母亲已经在这里买了四件成衣了——刚才的那几件羽绒服加上那件粉色的呢绒大衣——花掉了50英镑。如果再买布料,也不应该再买秋冬布料了。但按照普林斯的习惯,显然等到明年春夏又会有新的款式布料和成衣出来, 连呢绒都可以只卖到15英镑一件,想必春夏款的成衣也不会贵到哪里去,爱丽丝觉得,现在不是一个买货的好时机。
当然,最主要的是,现在她们也没有足够的钱去大采购,譬如格瑞丝最喜欢的雪纺,哪怕打了对折也得150英镑一匹,对于她家来说是一笔大负担,不如等到新款的布料出来,这些老款说不定还能更便宜。
安德森夫人刚才是被大减价给冲昏了头脑,现在被女儿一拉就清醒过来,她口袋里还有200多英镑没错,但今年冬天的服装已经够穿了,实在没必要再花钱买新的,至于春夏款,现在买了布料也是放在家里,她们家没用暖气,不像别的人家一样在家穿着裙子就够了,所以还是到时候再买吧。
想到这些,安德森夫人又带着孩子们买了些圣诞需要的东西,母子三人大包小包地回了家。
在家门口掏钥匙的时候,她又见到了出来倒水的汤普森夫人,汤普森夫人的目光在她手中拎着的几个印着普林斯商标的袋子上打了个转,笑了笑就转身回去了,安德森夫人的心情莫名就好了起来。
“进去吧,”安德森夫人噙着笑推了推两个孩子,“今天妈妈给你们做大餐!”
“耶!有大餐咯!我要吃很多很多鸡腿!”阿尔文欢呼着跑了进去。
爱丽丝也低着头抿嘴一笑。
她突然觉得,其实现在这样的日子,也并没有她从前以为的那么难过。
父亲虽然不在了,但他们还有母亲,还有一家面包店能支撑他们的一家人的生活,如果这都不算好,那那些流浪汉过的又算什么日子呢?
最近放假,她也在面包店帮忙,现在面包店可不像从前那样整天没几个生意啦,从早到晚都是进来买面包的女工,她们穿着统一的、蓝色的制服,上衣衣摆绣着“prince”的字样,上衣口袋处别着工牌写着名字,那些工牌都是特制的,别家都仿冒不出来,那些女工们特别爱惜它,爱丽丝见过好几次那些女工忘了带工牌或者一不小心丢了工牌一副天都快要塌下来的样子。那家新开的普利斯制衣厂的女工们三班倒着上班,所以面包店的生意从早上7点开门就没个间断,眼看着每天赚的钱越来越多,母亲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爱丽丝觉得,普林斯或许也没有那么讨厌。
她听那些女工们说起过她们的老板,那位年纪轻轻的埃琳娜·普林斯小姐,以二十二岁的年纪独自创办了这样大的一个企业,听说那位小姐打算等妹妹十八岁的时候就把公司交给妹妹自己去周游世界?她的妹妹……不就是她的小天才同学艾琳·普林斯么?
似乎艾琳·普林斯自己也有产业吧?是什么来着?好像是一间杂志社?
姐妹俩都那么出色,爱丽丝想,原来我曾经以为的自己很厉害,压根就是坐井观天了。
二十二岁的埃琳娜·普林斯已经开了一家时装公司并几个制衣厂了,六岁的艾琳·普林斯则办了一家发展势头良好的杂志社,而快要十三岁的她还在斤斤计较人家的成绩比自己好,想想都很惭愧。
她也要更努力才行。
既然艾琳说她跳级不是为了她,那她就相信好了,反正格瑞丝不也说么,艾琳跳级是想要参加设计大赛,恩,那就当做她是想要参加设计大赛吧。
爱丽丝将自己的新呢绒大衣熨平整了挂进衣柜,又换上那件新买的鹅黄色羽绒服,耳边传来隔壁房间里弟弟阿尔文开心的叫声,周身暖融融的感觉让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也会努力的。
我一定会努力的。
就算被你甩得很远,我也会努力追上来的。
……
是夜,爱丽丝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了自己长大了,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升上了中层管理的她工作顺心生活平静,母亲依然守着那家小面包店,只是不再需要依靠那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因为弟弟也顺利从大学毕业进了一家银行上班,她和阿尔文每个月都会给母亲生活费,那足以让她晚年无忧。爱丽丝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很不错。她没有谈恋爱,但却有一个相交多年的好朋友——正是做了许多年同学的格瑞丝,现任苏格兰场的一名小警探。
这一日,她原本约好了和格瑞丝一起吃晚饭,因为餐厅离公司不远,所以她没有开车,没想到刚下了楼,她就无意间撞倒了一位棕发的女性。
“抱歉……”爱丽丝一愣,“艾琳?!”
那女人吓了一跳,“你是谁?”
爱丽丝又是一呆,她的目光在女人面上打了个转,发现原来并不是她“记忆”中都艾琳——这是一个陌生的女人,看起来有点儿憔悴,眼睛下面青黑了一大块,嘴唇也有点干裂,嘴角还带着血痂,初冬的天气,她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针织衫,起毛的衣服套在她的身上,空荡荡的,整个人瘦得像根电线杆一样,一条裙子被缝了好几个补丁,鞋子也有点旧了,不过打理得很干净。女人的五官并不是爱丽丝所熟知的任何一个人,和她记忆里那个金发蓝眼的小姑娘更是一点儿边都沾不上,这样一个人,她怎么会认错成艾琳·普林斯呢?
别说头发颜色和五官面庞不对,单说气质,艾琳·普林斯和这个一看就家庭不幸的妇女完全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爱丽丝失笑地摇了摇头,暗暗鄙视了一番自己认人的本事,抱歉地将女人扶了起来,“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那个女人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抓着破旧的手提包匆匆地走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爱丽丝心里一动,跟上了她的脚步。
哦上帝!瞧瞧她看见了什么!
那个女人的丈夫不仅酗酒,而且还打人!
天啦这太可怕了!为什么她不反抗?为什么她要忍受?她难道没有看见她的儿子都吓坏了吗!
爱丽丝不知道自己心里为什么那么生气。
她踩着高跟鞋走出去,然后打了个电话。
没一会儿,那个醉醺醺的男人从屋子里出来了,爱丽丝气不打一处来,脱下高跟鞋就抡了过去。
男人被打得一愣,原本还想要还手,谁知却见是个女人,只好不耐地推了她一把,“走开!”而后嘟嘟囔囔地就想继续往酒馆的方向走。
爱丽丝胆大包天,干脆就脱下两只高跟鞋一手一只当做武器打了上去。
男人被打得哀哀直叫,却一直没有还手。
爱丽丝气不打一处来,“你不是很会打女人吗?你打你老婆不是打的很顺手吗?你还打你儿子!你是不是男人?你特么为什么不还手!你这个孬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