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反向标记abo 花误呀 2075 字 2天前

“他喜欢冰淇淋和甜食,喜欢吃辣,下雨天不爱出门但是喜欢从玻璃窗里往外看。讨厌洋葱,也有点怕大型狗。对音乐不感兴趣,但是很爱看书。”

“他很乖,有一点爱撒娇。睡觉的时候总喜欢蜷成一团,最好是靠在我怀里睡。”

“这就是我的理想型。”

室内一时很安静。

夏明之的吻离开了阮卿的脸颊,但视线却还盯着阮卿不放。

从夏明之的角度看,他这番话几乎与告白无异,再次,也是将自己的心思完全暴露在了阮卿的眼皮子底下。

但阮卿不这么想。

当年他还没有跟夏明之在一起的时候,夏明之交往过的人就只多不少,他跟在夏明之身边,乖巧扮演着邻家弟弟的角色的时候,也不止一次听见夏明之语带轻佻地和他的情人说“喜欢”。

“我喜欢你。”

这四个字,对阮卿来说,重若千钧。

但对于夏明之,却是温存过后的一点附赠礼物,什么也不能代表。

如今夏明之说他是理想型,阮卿倒也不惊讶,毕竟他现在应该很讨夏明之喜欢。

他心里只是有一点细微的费解。

因为夏明之列数的种种标准,分明是四年前的他,那个爱哭又懦弱,只会黏在夏明之身边的阮卿。

“其实我现在也能吃洋葱了,”阮卿靠在夏明之怀里笑了笑,轻飘飘把这一页揭过去,“在国外待久了,也就能适应了。”

但他还有一句话没说。

其实他不爱吃辣的,是夏明之喜欢吃,他才逼迫自己,即使被辣的满脸通红也要咬牙吞下去,然后在遇见夏明之的时候,能够假装期待地说,想要夏明之带他去吃湘菜。

他那么努力地去迎合夏明之喜欢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在夏明之身边待的久一点,再久一点。

第十章 短信

这天晚上,阮卿留宿在了夏明之家里。

真的要细论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的情况下住在夏明之家里,阮卿缩进被子里的时候,身体总有点不易察觉的僵硬。

他抬头看着床头的那一盏灯,终于意识到这个卧室的格局,和他家是有点相似的。

准确来说,和他四年前与夏明之一起住的那个公寓的主卧相似。

当年的那个公寓,阮卿搬进去的时候是极其雀跃的,因为据他所知,在他以前,夏明之还没有和任何一任情人同居过。

那时候夏明之牵着他的手走进来,把他抱到飘窗上,阳光正好,落在身上暖融融的,两个人靠在窗子上接吻,夏明之叫他阮阮,像是情不自禁,跟他说我爱你。

但是一晃眼,物是人非。

那间公寓,依照夏明之的性格,应该早就废弃了。

夏明之吹完了头发,也钻进了被子里,他把阮卿拉进怀里,两个人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被窝里却只能闻到一点属于夏明之的信息素。

阮卿身上干干净净,只有头发上一点残留的柑橘香味。

夏明之的视线落在了阮卿的脖子上,他想他猜的没错,阮卿不仅和他上床的时候不取下颈环,而且连夜里休息,都不让颈环离身。

可他心里对阮卿的渴望,却随着两人的接触愈发的蠢蠢欲动。

夏明之只能随便聊点别的转移注意力。

“你还记得言沉吗?”夏明之问。

“记得。”

言沉是夏明之的朋友,以前夏明之经常带着阮卿和他们一起聚会的,如果阮卿没记错的话,言沉是个和夏明之截然不同的,沉默寡言的alpha。

“这小子马上要举行婚礼了,婚礼的对象你猜是谁?”

阮卿趴在夏明之怀里打了个哈欠,却也有点好奇,他记得夏明之他们当时就嘲笑言沉是母胎solo,大龄处男,还是阮卿看不过去帮言沉说话,揪着夏明之问他和夏明之的时候也是第一次,夏明之是不是要连他一起嘲笑?

“言沉喜欢的人我还真想不出。”阮卿想了想言沉那个可以一下午不说一句的个性,普通的omega怕是真的受不了。

“这人你很熟,就是没见过面。你以前喜欢的那个演员,穆云升。”

夏明之看见阮卿一瞬间瞪大了眼睛,不由笑了起来。

这个穆云升是阮卿少年时代的偶像,但很早就息影了,后期几乎不出现在银幕上。

阮卿当时嚷嚷了八百次生不逢时,错过了偶像最活跃的年纪,还偷偷摸摸花大价格买了穆云升的等身抱枕,嘿嘿嘿地藏到自己的小衣柜里,三两下就被夏明之翻出来,气得大叫阮卿移情别恋。

后来只要看见阮卿两眼放光地盯着屏幕,夏明之就酸不溜丢地在旁边给阮卿念穆云升的花边绯闻,差点没被阮卿拿抱枕砸出去。

“现在你可不能再惦记人家了,”夏明之捏了下阮卿的耳朵,“人家有家室了。”

阮卿想起以前夏明之和他斗智斗勇也挺无奈的。

其实他那时候真的喜欢穆云升到了迷恋吗?也不是。

他不过是喜欢看夏明之气得牙痒痒,又拿他没办法。

他喜欢看夏明之对他充满占有欲,不允许他的注意力被其他人分去一丝一毫。

“那我去给他婚礼送个花,以表清白行了吧?”阮卿无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