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1 / 2)

美人烫手 青丝着墨 1723 字 3天前

顾我在的升迁很快,不过两年时间,便已经是二品大员,他去年娶了大理寺卿的女儿,这个小姐待字闺中二十三年,比顾我在还要大上半岁,性情极为善妒,将顾我在的几个侍妾打发的打发卖的卖,恨不得将宅子里面的猫都换成公的。

顾我在在朝中的风评尚可,加上和大理寺卿的这门亲后,真的便洁身自好,风评几乎挑不出错来。

只是几乎没人知道,他在长安西北有一处私宅,买的是一个商贾的宅子,用的是他下面一个师爷的名义,里面住了一个粉头,这个粉头是长乐坊一个新角,刚刚挂牌就被顾我在看上,没几日就安置起来。

当年的顾我在是一个小小的代管长安令,能这么迅速的走上这个位置,除了幕后的推动,和他的姻亲也是极大关系的。

“但是在这个关键时候,他偏偏却养了那么个粉头,要是被他家里那母老虎知道,只怕屋顶都要掀起来。我也奇怪,什么样的女人,就这么一面就把这个一心向上爬的男人迷住了,便让霜风他们去查看。结果,霜风差点直接把那女人捉回来。”他说到这里,唤人送来一副画,递给宁卿,她展开之后,顿时一愣,画工很好,纤毫毕现,乍眼一看,和她实有八分相似。

第25章 种因上

慕容昕冷笑:“真不知道他是聪明过头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还是蠢人一个,当日诸事已做,现在如何惺惺作态又有何用?”

宁卿问道:“当年,我爹的事确实和他有关?”

“之前信中我虽未细说,却也是差不了□□。宁公获罪,首当佐证便是他一份残缺的手信,我回长安之后,秘密去看过当年的证物,信已经烧毁大半,只有寥寥数语清晰可见。太子不贤,外戚权盛……当谋……”

他看了宁卿一眼,补充:“从字迹和来处来说,这确实是宁公的手书,而且是写给极其亲密之人。”

宁卿一瞬咬牙:“就算是我父亲有何心思,顾我在也只是他门下众多弟子之一,论亲厚,他甚至连当日的刑部侍郎也比不过,就算一万步,我父亲真有任何心思,如此重要之事,我父亲怎么会自留把柄写给他?”

慕容昕点头赞同:“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那书信换了出来。没过多久,顾我在升了刑部侍郎后,刑部突然走了水,所有证物一应烧毁。”

他递上一副锦帛,斑驳残旧的信纸被严密小心的保存在锦缎里,宁卿看到信纸上面的字迹如慕容昕所说,但是……她的眉尖一簇,咦了一声。

“比我想象的快。”他赞许的看了宁卿一眼。

宁卿的手虚点几处:“如果是一张纸直接扔掉火炉里面,那烧点的痕迹必然是连成一片的,但是这些地方,斑驳陈旧,起火点有数个,而且恰到好处烧掉了关键的地方。”

“聪明。当日顾我在说他是从残存的灰炉里面找到这封手书的——灰炉火势匀称,必然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大理寺卿协助审查此案,太子主审,宁公并没有申述的机会。所以这封手书到底是给谁的,没有人知道。”

宁卿仔仔细细看着那封信,忽的眼圈儿一红,她的声音仿佛瞬间蒙了一层水雾:“我知道了。”

“这信纸是我母亲亲手染制的麻纸,父亲在母亲之前曾有个神交已久的好友,一直只是在禅院中书信往来,彼此不知身份,不论地位,畅谈人生,引为知己。后来,机缘之下,才发现这个好友就是当年还待字闺中的母亲。后来,他们成亲之后,仍然保留着这个甜蜜的小习惯,父亲心中郁结难平或者烦闷之时,便会依照当年的情形给母亲写信,母亲也会按照原来的习惯回信,只是地点从一个书房变到另一个书房罢了。后来因为朝中政见和民生琐事,对父亲的弹劾越发多了起来,为了稳妥起见,母亲便将所有信件付之一炬。”

“难怪宁公宁死也不肯说是和谁通信。他是为了保住令堂,但是看在陛下眼中,却是完全不同的意味,加之之前两人已有嫌隙,因为越发酷厉处置。”

事情到了这里,诸多因果便变得简单了。

第26章 种因下

宁庄臣身为左相,门生故吏殊多,在朝中地位举足轻重,加之事事民生为先,甚有威望。

大烮立朝则开始设置左右宰相,至今相权和皇权平衡,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随着边境的连年用兵,大烮的国库一直几乎看得见的速度亏空下去,因为大烮的用兵制度是府兵制为主,募兵制为辅结合,故左庄臣主张分时用兵,在春耕秋收之时加强防御,以短暂牺牲边境来保大烮大体收入。

从宁相的角度来看,这个策略从整体来看虽会有些许民怨,却也是权宜之计。

但他忽略一点,皇后的母家和封地偏距东北,既是平日物资交换获利颇丰之地,却也是动辄卷入战火之地。亏得平日冷酷的用兵制度,也算平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