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捕捉金芒(二)(2 / 2)

“不错,若是老夫没有看错的话,这金芒便是那传说中最高级的七彩之金,亦可简称为彩金。”珠老悠悠叹了口气,语气怅然的解释道。

“喔!没想到还有这么大的来头,那这七彩之金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张华明闻言,心中不由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地宫秘境里,也就是自己的手上抓着的竟然回事传说中最高级的七彩之金。

“七彩之金,乃是天然金,即具有紫红、红、粉红、橙、绿、蓝、褐及黑色的开金。它们是其中包含了铜、铝、银、钴、钯、铁、铬、镍等金属物,彩金主要呈现出玫瑰色、白色和粉红色。色彩越丰富,彩金的等级越高。不过这七彩之金一直都只存在于传说中,老夫也一直都没亲眼见过,只在一些上古文献中偶然看到有关它们的描述。据说功能十分奇妙。”珠老解释道。

“可是这金芒,看起来好像就只有金色而已,您老怎么会认为这是七彩之金。”张华明不解的问道。

“不错,若不仔细看的话,你只会看到金色,但若用你的阴阳眼好好查看一番,你便会发现,在这看似纯金色中其实还隐藏着其它六种颜色。只不过因为其它元素含量太低,色泽不明显,肉眼很难看见。普通人若是见了,也大抵只会以为是普通的金而已。”

珠老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这块七彩之金应该刚诞生灵智不久,虽然是金中的最高级彩金,但却是七彩之金中对低级的一种,意思也就是说它还可以向更高级的层次进化,当达到最高级之时,便会完全展露出七彩之金的神奇之处。”

“原来如此。”张华明微微颔首,点头答道。

他之前虽然早就已经料到这金芒不是凡俗之物,可能是诞生在天地间的灵物,并产生了一定的灵智,但从没想到它的来历会这么不平凡。

“可是,它为什么会频频暗中偷袭人类,看它的样子,好像特别嗜杀,简直跟杀人狂魔似得,上了瘾。”张华明忽而想到这个很关键的问题,疑惑的问道。

“这一点老夫也不大清楚,很可能跟这个金之秘境有关吧,以后有时间,你可以自己去问问它。它已经产生了灵智,应该能够听懂你说的话,当然,你现在要做的事是先把它收服了,这等天材异宝,可遇不可求啊。”珠老感叹道,心中暗自纳闷,也不知道炸张华明上辈子究竟积了多少德,居然能够得到这么多宝贝。

混沌珠就不说了,那是他从地球穿越到武者大陆的最关键因素,可是连毁灭珠也被他从阴阳山那里得到,还与混沌珠融合成了太极图,使混沌珠和毁灭珠能顾同时存在他的肉体里,打破了两种极端能量不能并存的瓶颈。

此外,张华明还得到了魂兽之母,得到了火炎之心,得到了黑水玄蛇,得到了焱灵之体。这些无一不是世人垂涎的奇珍异宝,即便是自己修炼数千年,也未曾得到过这等宝贝。这家伙的运气未免好的让人羡慕到爆。

这些都还好,最让珠老嫉妒的是,这家伙的修炼速度实在太恐怖了,才短短四年时间,这家伙已然创造了不知道多少个奇迹,从最初的武宗境界,连连跨越,一曰千里,在四年之后的今天达到了无数人望其项背的道宗之境,其修炼速度之快,即便是玄天霸知道了也要自叹不如。

“这小子,未来成就不可限量啊。只不知他的修炼之路的尽头究竟是什么呢,真让人好奇又期待。”珠老心中暗暗想着。

和珠老的谈话结束后,张华明手中的七彩之金似乎已经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逃出张华明的手掌心,索姓放弃了挣扎,安静沉默的呆在他的手心里。

“还算你这家伙识相。”张华明感觉到手心里的变化,不由微微笑了笑说道。

天材异宝不会像人类一样有着太多阴暗的心理,尤其这七彩之金刚诞生灵智不久,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特别喜欢嗜杀,但一旦被某种力量制服后,便会本能的选择臣服,这大抵也是所有生命体的一种天生本能。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灵物。

见七彩之金不再挣扎,张华明在它身上下了主仆契约后,便闪身窜回地面,然后摊开双手,仔细查看这七彩之金的模样。

的确如珠老所说,当不使用阴阳眼时,张华明只能看到这七彩之金上的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绽放出璀璨的金芒。而当开启阴阳眼后,张华明便赫然从这七彩之金上看到了其余六种颜色,色泽很淡,几乎微乎其微到可以当作不存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