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路千里第一次与他在藏云峰相见时,他不知道厉害,大大咧咧露出一身的橘毛。那时路千里也没有什么直白的表示,但曾叮嘱他多跟着霍潜,不要自己一个人乱跑。也曾多番询问下山后有没有被人欺负,家中亲人有没有一起下山。
当时不觉如何,现在想来大约是一眼就被认出了身份。幸而路千里没有拿他来用一用的意思,不然自己就要像祖先一样被关在笼子里了。
路千里能凭着他原形的样貌认出来他,合欢宗里自然有旁的人也能认出他来。不说别的,去百幽谷的路上不就被山匪认出来被劫了去么。
他是没关系,只要他一直保持人形,便可以避免被扒出身份的危险。他们在歧山安居近千年,歧山的障眼法可拦不住误入的精怪修士。而且它只障目,无法有更多的作用。千年以来从没有药修找到他们,足以说明外界的修士黔驴技穷,真真寻不到他们的踪迹。只要不暴露原形,还不到不能现身的地步。
崽崽就比较麻烦了,他随了自己的毛色,一身的蜂蜜色儿。往人前一站,保不准就有人认出他来。他就是再急着找霍潜小娘子,也不能带着小小霍往揭阳城钻。
他在揭阳城外一个小村庄住了下来。这村庄贫瘠且偏远,交通还不方便。这样的村庄多有一个特点,村里头除了老人就是小孩,满村凑不出一个巴掌的年轻人。有老人便代表有无数张无事就爱闲聊的嘴,消息灵通得很。缺少年轻人就代表这里有合欢宗的耳目的概率极低。
谁爱费心思关注这种留守村呢,又不能收徒得贡又不能经商生银子的。
糯糯把自己化妆成流浪的路人,崽崽揣在兜里,找了个破败无主的屋子藏了进去。
进门就放出两只婆婆鸟,然后把崽崽掏出来,点他的鼻子:“出门在外小心为上,爹爹这里还有些染料,给你染个色。”
崽崽打了一个小喷嚏,傲娇把脸别过去:哼,不跟我商量就火急火燎又是和豹豹告别又是搬家的,一路上还不让我把脑袋钻出来。非要出来找什么“你爹爹”“你爹爹”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