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话 入城(下)(1 / 2)

绝世妖孽 落月追风 2439 字 1天前

玩洪荒的人都知道,四大种族里面,最强悍的就是妖狐族,只不过妖狐族从来都是不涉世事,躲在深山老林里面,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不过这并不代表妖狐族就低调,相反,妖狐族的NPC向来以嚣张跋扈着称,就是那种“只有你的错,没有我的错,就算是真的是我的错,你也不能说我错”,不过人家嚣张有嚣张的资本,妖狐族的军队,要么不出现,一旦出现,他的对手势必会被打的满地找牙。

妖狐族的NPC强悍,玩家也同样强悍,从每次武斗会百强妖狐族人数的占有率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所以,即使妖狐族的NPC变态,即使妖狐族的种族任务艰难,即使妖狐族是洪荒大陆大部分种族的公敌……还是抵挡不住如潮的玩家蜂拥而至想加入妖狐族。

玩洪荒的必然了解妖狐族,了解妖狐族,自然会知道凡是妖狐族的玩家,种族任务成功完成之后,都会改变外貌变成红发红眸的样子,而且还会得到妖狐族族长赐予的一件额外装备,妖狐斗篷。

这种有着九尾妖狐标志的斗篷,已经成了妖狐族玩家的注册商标,凡是走出妖狐族的妖狐族玩家,人人都披着这个斗篷,倒不是说它的摸样有多拉风,而是因为这个斗篷有着一个十分牛逼的属性,屏蔽仇恨值。也就是说,披着这个斗篷走进和你敌对的城市也不会被NPC士兵攻击,他们眼中,你是中立人士。

这个斗篷可以说是妖狐族玩家的护身符,如果不披着这斗篷,除了永久中立之地的蚀月城及其所辖城市范围之外,他们可以说就跟过街老鼠似的,人见人打。

这个斗篷对一些老是杀人的家伙来说真是很实用,不过可惜,这东西除了妖狐族的玩家之外,也就只有和妖狐族友善状态的人可以使用了。不过。洪荒里这种人实在是凤毛麟角,但凑巧的是,因为之前的世界任务和妖狐族大量接触,我和妖狐族地关系恰好就是友善。

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让我在天都城外碰见两个妖狐族的人,既然盘古大神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又怎么能不抓住呢?

所以……我躲在了树上,看着两个人越走越近,终於站到了我们的眼皮底下。

“哎呀,终於看到天都城了,累死我了。”一个女孩夸张的吼了一句。

“我说幻尘,之前是谁说地反正天界也不大,天都城嘛,随便走走就到了,然后贪了我们定点传送的公费?你就算缺钱。这也太夸张了吧。”另一个女孩很是无奈。

幻尘?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啊……对了。不就是血狐狸地那个副团长嘛。特别喜欢杰小少。然后莫名其妙吃我飞醋地那一个。呵呵。这家伙还得罪过我呢。那我今天抢她东西可是一点都不会内疚了。不过我倒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个守财奴来着。

“苍蝇也是肉啊。我可要靠这些银子过活呢!”幻尘笑嘻嘻地说道。“我可不像小雨你。富家千金。不愁吃不愁穿地。”

小雨?难道是杰小少另一个红粉知己雾之雨?这两个女人什么时候这么亲密了?!她们不是情敌吗?

“就你话多。走吧。进城!”雾之雨恶狠狠地说道。不过很明显。是对亲密朋友那种开玩笑似地口吻。

眼见两人要走。我可没时间在这里研究她们什么时候化敌为友了。一挥手。六只埋伏在一边地螳螂兽跳出。挡在了她们面前。两人不愧是妖狐族新生代地佼佼者。反应极快。雾之雨眨眼间便隐身在空气中。幻尘也召唤出了自己地召唤兽。然后挥舞法杖吟唱咒语。

可惜。反应再快对上螳螂兽也没用。我躲在树上看着她俩对着螳螂兽一阵狂轰乱炸。吃奶地力气都使出来了。忍不住笑地直抽筋。

全力攻击了几分锺,两人大概是元力耗尽了,退回到原来的位置紧紧的站在一起,互相望了一眼。从对方苍白的脸色上都看到了惊诧。这是什么怪物。怎么打不动?!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四只螳螂兽一人一句的说出了这么四句话。

话音一落,臭脚又补充了一句,“看你们也不像是有钱人,就不跟你们要银子了。”

“嗯。”最后的断尾点点脑袋,“我们打劫也是很有原则的,留下一件你们身上穿的斗篷就行了,看上去样子不错。”

如果这六只螳螂兽只是正常的人形NPC,或许幻尘和雾之雨头上会落下几道黑线,不过此时看她们脸色苍白冷汗满头地样子,就知道她们被吓住了。

“会说话的……似乎是……神兽吧……”幻尘舔了舔嘴唇,干涩的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