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着大鼻涕就知道傻笑的混小子。到。每日里舞枪弄棒的一少年。再到后來。那个在人生路上摸爬滚打却从不认输的小伙子。甚至是最后。那个每天拿着一个面包半瓶矿泉水到处溜达的小报记者。一切的一切。都沒有逃过这小妮子的眼睛。
......
我原本以为。鬼鬼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一直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让对方这一通说來。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正所谓。日久生情。一个小姑娘。对着一个从未见过的少年发呆。白天看。晚上看。天天都看。就算是一块胡萝卜。也会看出一点感情的。可那根胡萝卜。却对这个带着面具不肯见人的小姑娘毫无察觉。
回头想想。怪不好意思的。总觉得。吃饭睡觉上厕所。二十四小时被人抽检的感觉真是好尴尬。想到这里。不由得一阵脸热。手扶着额头做为难状。自己。也跟着缩在那里懒得动弹了。
“咋样。这回你心里有数了。”撩起眼皮看看我。老祖宗擦着嘴角的油渍对我说。
“那也不行。丁翎是我女人。我不可能抛弃她的。”摇摇头。我一如既往地坚持到。
“可是。她已经死了。”摇摇头。金家老祖笑着说。
“是啊。死了一次。可现在不是让师傅您老人家带回來了么。我要好好待她。您别拦着我。”我说着。摆出一副毅然决然的态度來。对方听后。却笑道:“先不说这个。我们就说鬼鬼这丫头。你觉得。我金家这闺女咋样。用一个字來形容。”
老人说着。竖起食指对着房顶。
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